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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罗源电厂一期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受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进行
 一、招标条件

受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招标单位: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将军帽村华能罗源电厂施工现场

三、招标内容

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标工期要求

本标段工程1号机沥青路面拟定于20171015日开工, 20171030日前竣工,工期15天。2号机沥青路面拟定于2017121日开工, 20171215日前竣工,工期15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5.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3.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3年内所负责项目发生过人身伤亡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华能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同时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级)。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道路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1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

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必须但不限于具有一名市政道路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工程师、一名测量工程师、一名试验工程师及一名质量安全工程师。

5.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5.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9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评标资格。

六、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15日9:00起至2017年9月19日17:00止,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李键,手机17600692266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键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1957412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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