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现场问询及延伸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0724-1700A07N2545
2.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二号航站区现场问询及延伸服务外包项目
3. 招标内容名称及服务年限:
招标内容名称 服务期限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二号航站区现场问询及延伸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准备期自合同生效时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正式服务期共36个月,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果二号航站楼启用时间延后,则二号航站楼服务期限顺延。)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废标。
4. 服务5.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须至少有1项年度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按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期限计)或至少有1项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交通枢纽中心(港口、火车站、高铁站、机场、汽车客运站)现场问询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10年(如公司成立未满10年要提供成立至今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当天必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行贿犯罪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若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纠纷,不存在拒不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9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21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1楼报名窗口(若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8.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10:30时;兹定于2017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10:30时,在第4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10.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地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监 督 人: 付先生
监督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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