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空气净化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办公楼空气净化改造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法人:
二、项目名称:办公楼空气净化改造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四、招标范围:
1、对新风系统和风机盘管循环风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满足办公楼内空气质量要求。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办公楼空气净化改造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
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六、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以上各标段的潜在投标人,不仅应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而且还须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请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检查确认自身的资格满足要求后参与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需要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2)营业执照范围内符合本次招标范围的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
2、具有空气净化工程施工资质。
3、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要从其成员中指定一方做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必须是具有空气净化设备生产的厂家和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投标人须提供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施工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办公楼(公共建筑)空气净化改造的业绩,近三年内具有在招标方办公楼空气净化改造相近的工作业绩不少于3家(提供能够证明业绩及合同执行情况的复印件,如中标通知书,合同或者发包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能够开具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合格增值税发票。
(6)提供公司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证明。
(7)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联系人:李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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