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淅川县2017年度易地搬迁光伏扶贫专项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淅川县2017年度易地搬迁光伏扶贫专项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2017-358
2.2项目地点:淅川县境内;
2.4招标地点及规模:项目涉及14个乡镇,29个行政村,最终建设地点以实地勘察为准,建设村级地面电站31个,总装机容量8.946兆瓦。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2.6工期要求:
施工标段:60日历天;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须为发电设备(营业执照含逆变器、新能源产品、光伏太阳能发电系统其中之一)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1.3、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拟派项目经理取得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5、投标人须提供三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包括:质量、环境、职业);
3.1.6、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需具有工程金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3.1.7投标人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电力工程工程师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4、投标人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1、报名时间:2017年9 月15日上午8:00至2017年9 月 21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17年 9月15 日上午8:00至2017年 9月 21日下午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