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机场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549-1700A15N3446)
1.广州民航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湛江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场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招标内容:手提双视角X射线安检机1台、超规行李X射线安检机1台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3.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且必须是制造商、制造商代表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2)、非设备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国外制造商需中国区总代理商提供)的有效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所投设备须具有有效的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须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复印件)
4)、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证书要求附加其他资料方为继续有效的则须按其要求附加其他资料)的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五年以上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同类项目指符合《民用航空安检检查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6号)规定的应使用符合民航安检设备管理规定的场所的安全检查设备的项目业绩。(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以招标文件发售日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7)、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接受招标文件发售日后进行变更)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9 月 14 日起至2017年 9 月 20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到(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10.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民航招标有限公司 湛江机场公司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地 址: 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4号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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