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廊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2017-09-15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唐廊高速公路是天津市“九横五纵”高速干线网中的“一横”,位于天津市中北部,东西走向,位于京沈、滨保高速之间,东西两端分别与河北省唐山、廊坊两市相接。工程全线建成后,将进一步促进周边区域的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唐廊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东接唐廊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途径宁河区、宝坻区和武清区,止于河北省廊坊界,全长约76公里,总投资约200亿元。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120公里每小时。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对唐廊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具体要求:1、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2、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3、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4、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3 计划服务周期
中标后30天内编制完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工程咨询甲级[水利工程专业]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8号规定,有效期至2017年度的资格证书仍有效);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交通运输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