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焚烧炉采购项目。
2、工程规模:额定工况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包括含水率40%左右市政污泥1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51.10万吨和含水率40%左右城市市政污泥3.65万吨,建设两条垃圾焚烧生产线。每台焚烧炉的处理能力达到750t/d(含50t/d干污泥),并且能够在115%机械负荷情况下长期的连续稳定运行(800t/d城市生活垃圾+50t/d含水率40%左右市政污泥);120%左右超机械负荷(850t/d城市生活垃圾+50t/d含水率40%左右市政污泥)每天2小时连续运行.本文件所列的要求适用于本工程两台垃圾焚烧炉及其辅助设备。
3、交货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应该在20日(日历日,下同)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资料,并提供详细的资料提交进度计划供招标方确认,在30日内提供所有的设计资料(含基本设计及详细设计资料)。合同签订后,在270日内完成合同设备的全部到货。
4、交货方式:
4.1 合同项下从中国境外提供的货物的交货方式为到达所在福建泉州或厦门港口,即CIF(货到福建泉州或厦门港口)。
4.2 合同项下从中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的交货方式为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2、 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非文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至少一台同类产品业绩(同类产品业绩指:单台规模500吨/日及以上成功运营的炉排垃圾焚烧炉)。
注明:要求提供全部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合同金额、规模及签订时间的双方签字盖章页等),以及成功运营的业主证明文件。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21日(截止至2017年10月21日17时止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00~14:30时(北京时间)。
2、递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30时(北京时间)。
5、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美元)$1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30时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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