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海南州飞翔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共和100兆瓦风电项目工程
1.2、工程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东科村、曲让村。
1.3、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总投资约7.65亿元。
1.4、建设计划: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投入运营。
2、招标范围:中国海南州飞翔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共和100兆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风电场设备的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风力发电机建筑及安装工程、开关站内建筑及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场内道路、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临建、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售后服务等;施工图设计由业主方另行委托),并配合业主方达标创优。
主要建设内容为风机、安装34台2.2MW的风机组和12台2.1MW的风机组,总装机容量100兆瓦。共分2个标段。一标段:50兆瓦;二标段:50兆瓦。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 其他要求:
3.6.1.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6.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3投标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6.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表;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项目建造师持以下资料: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相应的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壹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检员资格证书、施工员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5.以上所有资料须以A4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此复印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业主方可随时核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9:3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