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维护范围 |
1 |
2017-2019年电梯日常检修维护 |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公司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所有在用电梯日常检修维护、7S整改等内容。本标段范围以最终建设为准,如范围内存在未明确的设备,按照电厂惯例及设备延续性原则,经业主确认属于本标段,自动纳入本标段,本标段对应设备系统内因技改等原因新增设备自动纳入本合同维护范围。 |
三、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自筹资金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满足本公告第五条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进入竞争性谈判,否则将被拒绝。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等复印件。
5.2 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
5.3 投标方应提供近五年内(2013年至今)不少于3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电梯检修维护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服务范围部分复印件及联系人和有效电话等,否则视为无效合同业绩。
5.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提供近三年(2014-2016)经过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5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
5.6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本运行、维护检修项目项目的专业技术资质力量。
5.7 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 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证明。
5.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本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公告时间:2017年9月18日
七、报名方式
7.1. 凡有意参与谈判的应答人,应在2017年9月22日17:00前将报名申请表(见附表)发送至谈判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