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鄂州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湖北省东部,长江中游南岸,是湖北省省辖市之一,鄂州市地处东经114°32'~115°05',北纬30°00′~30°06′,位于湖北省东部,滨于长江中游南岸。西临武汉,东接黄石,北望黄冈。鄂州居中独厚,北距首都北京、东距上海、西距重庆、南距广州均在1000公里左右。鄂州市占地面积159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01万公顷。风电场距鄂州市直线距离约10.4km。场区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0°19′~30°29′,东经114°36′~114°47′之间。风电场周边交通较为方便,场址内有省道S239,国道G70,北邻省道S7,进场有简易乡村公路。交通较为便利。。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两座150米测风塔的勘测设计、设备供应、土地租赁、工农关系协调、安装及调试、测风数据的采集技术服务等。
2、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
质量标准:工程优良率:10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5座以上150米测风塔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能够提供NRG设备代理证书或提供设备采购证明文件及国外进口报关单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3.3 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3.4 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投标。
3.6请投标人承诺:
3.6.1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6.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3 未有国家、行业、华能国际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6.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6.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以上承诺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9月16日9:00起至2017年09月23日17: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