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桦南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桦南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桦南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扶贫资
  

桦南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桦南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扶贫资金及申请扶贫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桦南镇北柳村、向春村、南柳村、宏泰村、山春村,金沙乡治山村、红城村,
梨树乡南大村,孟家岗镇功兴村,驼腰子镇金胜村。
2.3招标范围: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设计、概算编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采购、安装、调试、检验、试运行、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修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规模:2.6MW。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2017年12月30日前)。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目前没有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3年内完成不小于本项目建设规模的光伏发电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未备案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一个子公司的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
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6投标主体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支持和售后,在桦南县设有售后分支机构或承诺中标后必须按要求在桦南县建立售后服务中心。
3.7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必须参加投标登记、开标等招标全过程活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9日至2017年09月23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