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靳堂乡2017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光伏板采购招标
1、项目名称:原阳县靳堂乡2017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光伏板采购
2、招标编号:
3、建设地点:原阳县靳堂乡境内
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5、投资金额:250万元
6、供货期: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日历天)内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原阳县靳堂乡庄寨村、奶奶庙村、薛厂村、包南村、东脑村渔光互补光伏加工产业园光伏板采购,采购265W多晶太阳能电池板,总数量2948块。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要求:
6.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光伏组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主要设备(太阳能光伏组件)的授权证明,
6.2供应商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3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
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须提交资料:报名时需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