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对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厂内特殊消防维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厂内特殊消防维修
2、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
3、项目编号:
4、招标人:
5、招标代理机构:
6、质量标准: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
8、招标范围: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厂内特殊消防维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2人以上
4、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5、投标人应通过ISO质量体系、职业健康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在华电系统内既往履约中没有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2017年9月20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投标人需提供下述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的条件。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提交下列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银行开户许可证;
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⑷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
⑸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⑹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⑺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⑻类似业绩合同;
⑼ISO质量体系、职业健康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⑽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⑾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