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阳市平桥区高梁店乡2017年第一批、二批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信发改投资【2017】108号文件和【2017】19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与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高梁店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高梁店乡2017年第一批、二批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1.2 招标编号:GDDL-2017-398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平桥区高梁店乡境内;
2.2招标范围:公路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表)。
2.3项目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项目标段:第一标段:4.1公里;第二标段:3.7公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至少一年本单位缴纳社保明细,且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具体指施工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并提供至少一年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
3.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7 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5日至 9月1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