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道X129大冲至禾丰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开发改〔2016〕690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经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开发改[2017]222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开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开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道X129大冲至禾丰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开阳县禾丰乡;
3.建设规模:项目全长5.177公里,主线3.704公里,支线1.473公里,同意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其中:禾丰集镇段兼市政功能。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路基宽度为12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原则同意本项目新建桥梁424.5延米/3座,涵洞374延米/14道,禾丰大桥全长207米,桥宽12米;清龙河大桥全长104.5米,桥宽12米;典寨大桥桥梁全长113米,桥宽12米。
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8866.36万元
2.2 招标范围 :全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安装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单位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适用于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4)投标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应满足本项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个。以联合体形式投
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 的通知》(黔路发〔2013〕6 号)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 C 级及以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应满足本款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载止时间止)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