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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那吉镇至复兴水库公路工程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阿荣旗那吉镇至复兴水库公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1、招标条件阿荣旗那吉镇至复兴水库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阿荣旗

阿荣旗那吉镇至复兴水库公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阿荣旗那吉镇至复兴水库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局以阿发改发[2017]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阿荣旗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全长5.831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8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控制价:2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以下资格:

①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②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道路与桥梁专业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③过去3年内(日期计算截止至开标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项目的监理,并通过交工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④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要求密封完好,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若采用网银转账提交带有银行电子印章的网上截图);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原件、职称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监理工程师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手持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8)企业近3年(日期计算截止至开标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的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交通质监部门颁发的项目评定书(已交工但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出具交工验收报告)的原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表。

(9)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截止期以投标截止月或年为准)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可提供人民检察-院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阿荣旗那吉镇至复兴水库公路工程监理

监理

44,800.00

149242313119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却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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