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岭镇华光路道路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审〔2017〕36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惠安县东岭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网、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惠安县东岭镇人民政府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项目共分A、B两段道路,其中:A段道路起点前林村西面,终点涂厝村委会附件的县道309线上,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前林村、东山村、东岭镇区、埔尾村、涂厝村,主线里程约5.48公里;B段道路起点农贸市场附件与A道路十字交叉,终点旭东加油站前,主线里程约0.92公里。本项目共一个施工监理合同段。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共 6个月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为 31 个月(准备阶段 1 个月,施工阶段 6个 月, 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本项目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网、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详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完成总长 5 公里及以上的 三 级及以上普通公路(含路基、路面等,其中路面结构形式不限)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5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25日至 2017年8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