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京电厂厂区至污水处理场段栈桥上部分管道整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大厂凤凰南路98号
2.2工程内容:华能南京电厂厂区至污水处理场段栈桥上部分管道整治
2.3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2.4 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自施工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完成(遇雨顺延)。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专业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2.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内至少有二项以上电力系统的管道安装、设备检修、防腐保温工程等相关业绩,并证明安全可靠,无质量事故,用户反映良好(有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有较强的现场协调处理能力。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 22日14:00起至2017年9月29日14: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报名文件内容见附件一(含所有本公告后附件及相应附表内容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