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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房工程 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呼伦贝尔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1.招标条件本呼伦贝尔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新建救灾物

呼伦贝尔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房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呼伦贝尔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房工程施工已由呼伦贝尔市民政局文件以呼民政发[2017]2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建设资金来源为2016年财政收回存量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300平方米彩钢结构的独立库房。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程

2.3资金来源:2016年财政收回存量资金。

2.4招标控制价:326,438.00元。

2.5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呼伦贝尔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房工程施工

1

6,500.00

149242314099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却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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