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河北峰峰第一中学新校区勘察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核发【20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峰峰第一中学,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峰峰第一中学新校区勘察。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64040平方米,主要为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学术报告厅、艺体中心、操场看台等主体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峰峰矿区泉头矿工人村,紧靠滏华路和滏岭路交口。
招标范围:勘察
勘察周期:15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4、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开标时供应商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查询时间的期限为10年,成立期限不足10年的,按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查询,否则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书;岩土工程师证书;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 分,下午14:30至16:30分(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9时 30分,地点为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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