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焚烧炉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09-22
招标编号:0692-176B04440310/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就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焚烧炉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焚烧炉采购项目(第二次)。
2、工程规模:额定工况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包括含水率40%左右市政污泥1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51.10万吨和含水率40%左右城市市政污泥3.65万吨,建设两条垃圾焚烧生产线。每台焚烧炉的处理能力达到750t/d(含50t/d干污泥),并且能够在115%机械负荷情况下长期的连续稳定运行(800t/d城市生活垃圾+50t/d含水率40%左右市政污泥);120%左右超机械负荷(850t/d城市生活垃圾+50t/d含水率40%左右市政污泥)每天2小时连续运行.本文件所列的要求适用于本工程两台垃圾焚烧炉及其辅助设备。
3、交货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应该在20日(日历日,下同)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资料,并提供详细的资料提交进度计划供招标方确认,在30日内提供所有的设计资料(含基本设计及详细设计资料)。合同签订后,在270日内完成合同设备的全部到货。
4、交货方式:
4.1 合同项下从中国境外提供的货物的交货方式为到达所在福建泉州或厦门港口,即CIF(货到福建泉州或厦门港口)。
4.2 合同项下从中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的交货方式为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2、? 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非文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至少一台同类产品业绩(同类产品业绩指:单台规模500吨/日及以上成功运营的炉排垃圾焚烧炉)。
注明:要求提供全部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合同金额、规模及签订时间的双方签字盖章页等),以及成功运营的业主证明文件。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25日(截止至2017年10月25日17时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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