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消防队消防班、碱金属消防班消防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2
招标编号:YZN0-FW-GK-2017-144-0380
开标时间:2017-10-1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受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消防队消防班、碱金属消防班消防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 401-CNEI1705
1.3 项目介绍:详见《消防队消防班、碱金属消防班消防服务项目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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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拟用人数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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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服务 |
3年 |
20人 |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供应商。
2.2 投标方必须是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合法保安服务公司,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还需包括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同类或相似项目的业绩经验,并提供合同、用户评价等业绩证明材料。
2.4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违法记录(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6投标方经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经营状况(包括营业额)及会计报表附注,并附原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2.7按最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2.8按法【2016】285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
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25日至2017年9月2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