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项目:风机自动消防系统招标-2017年10月环境公司闪电河二期风电场项目-招标三部。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张家口
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45台VISTAS 2.2MW风机,每台风机需配套加装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1套,共计45台套;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货期:2017年11月20日前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6.3本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业绩和资质要求:
(1)具有1个及以上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火灾自动灭火装置、自动报警装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
6.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7、报名方式:
7.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10月09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