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燃气锅炉项目一期厂区内热网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燃气锅炉项目一期厂区内热网管道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燃气锅炉项目一期厂区内热网管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燃气锅炉项目一期厂区内热网管道工程招标,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标书售价 |
保证金 |
1 |
燃气锅炉项目一期厂区内热网管道工程 |
810元 |
7万元 |
四、 工程概况
本招标项目已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开工决策已取得华电集团公司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本项目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注册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拟由投资方申请银行贷款。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厂区内。工程规模:裕华公司一期工程厂区内热网管道工程。计划工期: 2017年11月1日前竣工。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壹亿元;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或其分包人具有与承担本工程所涉及的特种工程(加固工程)施工相适应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两个直径900mm及以上市政热网管道或电厂热网管道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皮、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业主评价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公告时间:2017年9月26至9月30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9月26至9月30日17: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