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延水厂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呼延水厂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就该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情况
2.1项目名称:呼延水厂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
2.2项目地点:太原市呼延水厂。
2.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4招标编号:HAZB-QT-HW-07170871
2.5项目概况:采购3台成套燃气热水冷凝锅炉及其辅机配件,单台热负荷为1400KW(2吨),总计热负荷为4200KW(6吨),采用常压采暖系统。在呼延水厂原有锅炉房位置进行改造,按原有锅炉装机器量进行置换。
2.6招标内容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燃气锅炉采购、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要求和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设计、生产、制造、供货能力及相关证件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2)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货物所需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生产(制造)许可证、检测检验报告等强制认证证书,并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或购销合同为准);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4.1时间: 2017 年9月26日~ 2017 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5时00分(北京时间)。
4.2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产品授权书(代理商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检测检验报告等强制认证证书、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或购销合同为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信息。)。
以上资料全部提供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