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0线通榆至通辽公路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
林地勘测定界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省道310线通榆至通辽公路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林地勘测定界服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通辽市交通运输局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10线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459号文件和《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310线通榆至通辽公路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通交发(2017)110号文件、《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310线通榆至通辽公路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通交发(2017)2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尔沁左翼中旗S310线太平川至宝龙山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元,政府投资5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省道310线通榆至通辽公路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林地勘测定界服务
(二)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
TG2017A040134001 | 林地勘测定界服务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 | 500000元 | ||
(1)林地勘测定界工作、林业调查和公路界桩埋设; (2)《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木采伐调查设计)的编制工作(含评审,并协助完成审批等工作); (3)协助招标人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及相关组件、协助完成本项目林地审批和验收并取得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及相关批复文件; (4)配合招标人接受并解答林业部门的各种林地使用检查、监督等事宜。 (5)负责收集、整理、编制报批所需文件资料。 (6)按招标人要求开展控制性单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先行使用林地审核手续办理,并根据国家林业局相关文件提供所需资料。 (7)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林地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1)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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