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0线通榆至通辽公路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
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省道310线通榆至通辽公路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林地勘测定界服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通辽市交通运输局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10线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459号文件和《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310线通榆至通辽公路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通交发(2017)110号文件、《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310线通榆至通辽公路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通交发(2017)2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尔沁左翼中旗S310线太平川至宝龙山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元,政府投资550, 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省道310线通榆至通辽公路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
(二)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
TG2017A040133001 | 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 | [土地测绘乙级(含)以上] 并且 [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 | 550,000元 | ||
(1)勘测定界服务(包括公路界桩埋设、勘测定界报告含补充耕地勘界报告及补耕方案、宗地图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建设用地手续组件、报批等相关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必须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完全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土地报件和实际征地相关工作的要求; (2)同时负责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完成勘测定界内、外业技术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等调查工作(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要细化到嘎查、村); (3)项目用地勘界、宗地图、土地复垦方案、建设用地手续组件及报批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修改、上报等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批复等; (4)若本项目不符合项目所在地土地总体规划,还应按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有关部门审批,直至符合项目要求; (5)按照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办理草地手续,取得农业部门的草地使用批准文件; (6)完成压覆矿藏查询(如需要做压矿评估报告,须提供相应报告)、协助签订补偿协议、取得国土部门批文等工作; (7)配合完成沿线电力、通信等地上线路调查工作; (8)按招标人要求对影响项目工期的单位控制性工程开展先行用地手续办理,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提供所需资料; (9)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土地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1)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