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高活性可膨胀超细矿粉
项目编号 2017-0212052-DQYT-0015525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委托,就高活性可膨胀超细矿粉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高活性可膨胀超细矿粉预计2000吨(预计数量,最终以合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具体招标货物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 中标后签约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承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标的物的生产商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生产商的相关资质); 3.5 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 3.6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依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检测报告(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7 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日期不符或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6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