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吕梁山隧道光缆改造,已经《太原铁路局关于下达2016年运输设备更新改造等调整计划(第三次)的通知》(太铁计〔2016〕2071号)批准同意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太原铁路局太原通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吕梁山隧道光缆改造。
2.1.2 主要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1.3 主要项目内容:太原铁路局吕梁山隧道光缆改造工程,正线起讫里程:2号中继站(太中银K1069+278)~3号中继站(太中银K1090+478),本次改造长度21.2正线公里,其中隧道长度20.77正线公里。
2.2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为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项目 (不含甲供设备购置)。
2.3 建设地点:太原通信段管内。
2.4 工 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备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良好。
3.4 投标人须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15年-2016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15年9月-2017年9月)内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无被责令暂停投标情况。其证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工期、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
3.7 项目经理须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施工管理方面五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
3.8 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原件)
(5)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盖公章复印件)
(6)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8)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9)近2年(2015年-2016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10)近2年(2015年9月-2017年9月)内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11)其他相关资质(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并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售后不退。请投标人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招标人账户,同时须备注标明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费。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接受现金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