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北京新机场工程空管工程综合信息显示与处理系统招标采购项目已由民航函[2015]12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新机场工程空管工程综合信息显示与处理系统招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0748-1740CA1177DK/01
2.3建设地点:新终端管制中心、新机场、生产运行中心、首都机场航管楼、北京区管中心
2.4招标范围:建设一套北京终端管制中心综合信息显示与处理系统(简称综合信息显示与处理系统),为管制员提供综合信息指挥服务。
2.5交货期:投标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后具备工厂验收和软件交付能力,同时须待业主通知后,才可将硬件设备发货至安装现场,并开始软硬件的部署和调试,3个月内完成现场培训和现场验收。
2.6质量标准:货物技术指标达到国家和民航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国内有良好的业绩,在国内民航系统有可靠的运行经验,提供过满意的运行服务和成功应用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现场验收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等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由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至2017 年 9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至 11 时,下午 13 时 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