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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四号线一标项目(甲级钢质防火门)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项目建设单位是重庆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BT业主为重庆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材料:甲级钢质防火门

 本项目建设单位是重庆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BT业主为重庆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材料:甲级钢质防火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项目部作为本次招标的牵头人,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物资集采中心,联合招标单位如下: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项目部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四号线民北标项目
重庆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土建二标项目部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四号线四标
中铁十六局重庆四号线五标项目部
中铁四局重庆分公司四号线六标项目部
此次招标结果均被所有招标人认可接受,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分别与相关标段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重庆北站(北广场)至虾子蝙站区间隧道,起点里程K15+006,终点里程K17+193。工程区间结构主体施工已基本完成。区间设计甲级钢质防火门12樘,风井疏散通道和和楼梯间防火门22樘。
其他区间隧道设计甲级钢质防火门66樘。
2.2招标内容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需取得相关最新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许可和认证要求: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性能达到质量检测指标要求,符合技术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授权书和制造商质量担保书。
(5)履约信用要求: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其他要求:(1)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投标包件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产品参与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优先推荐一票制。
(7)具有近五年地铁或轻轨不低于100万的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业主证明或者是中标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GZM01包件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日9:00时至11:0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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