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八岔乡新胜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同八呈【2017】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江市八岔赫哲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八岔乡新胜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同江市八岔乡新胜村
2.4建设规模:硬化地面6000平方米,路灯150盏,栅栏300米,路边沟1000米等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8计划工期: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0日;总工期31天;
2.9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貳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1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