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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景观维修改造工程/湿地公园景观维修改造工程景观改造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湿地公园景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本湿地公园景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湿地公园景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经发[2017]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新安街道
工程规模: 改造亲水木平台、木栈道、木桥等木质设施、完善功能性设施、增设游人聚集活动场地,景观面积约11300平方米,其中硬景面积约7800平方米、软景面积约350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含绿化种植、绿化移植、景观、沥青道路及打桩等。绿化种植及园林小品部分造价约550万元、道路及打桩工程约201万元。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751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维修改造工程、沥青道路及打桩工程施工及二年绿化养护(养护等级为三级)。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合格。
3.1.2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1、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涵盖园林(景观)绿化的施工及养护等内容;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涵盖园林(景观)绿化的施工及养护等内容的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44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12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25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并且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须体现景观绿化等工程内容。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项目各参建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招标办诚信库息库为准。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所报备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701号)及《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文件要求。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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