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10时30分
项目名称:市委政法委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5、供应商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