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项目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文号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投发[2017]246号)
资金来源 财政·财政-市级资金;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概况
序
号 标段(包)
编号 标段(包)
名称 标段(包)
内容 标段(包)
分类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建设地点 工期(交货期) 评标办法
1 E1506011506001337001001 设计一标段 建筑及市政设计 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通信及弱电;装饰;照明;市政道路;市政道路照明;市政给水排水;城市燃气;电气;园林 3200000.00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 55日历天 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①或者同时具备②和③的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
②在本单位注册(提供现所在单位缴纳的2017年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③项目负责人近年(201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总投资额10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者至少担任过1项总投资额10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不限定当时所注册的单位),提供合同原件,如果合同中不能体现总投资额或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需提供由第三方 (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②
①投标人近年(201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总投资额10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如果合同中不能体现总投资额,需提供由第三方(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②投标人近年(201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总投资额10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如果合同中不能体现总投资额,需提供由第三方 (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年(2014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信誉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2)。
财务要求 近年(2014年至今)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2)。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获取时间 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9日 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