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冶峪河灌区2017年省级财政灌区节水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己由咸阳市水利局咸水发[2017]3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及自筹,工程总投资为305.2万元,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泾阳县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冶峪河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泾阳县冶峪河灌区2017年省级财政灌区节水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招标依据咸阳市水利局《关于泾阳县冶峪河灌区2017年省级财政灌区节水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咸水建管发[2017]52号),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东干渠1+806-2+410段进行衬砌改造,衬砌长度0.604km,其中桩号1+806-2+080段钢筋混凝土箱涵0.274km,桩号2+080-2+410段弧底梯形面渠道0.33km,渠系建筑物3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参与投标的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投标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并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