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三巽壹号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 凤阳县新城区
投标资质及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报名企业需是具有住建或房管部门颁发的物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物业服务企业;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滁州市物业项目经理合格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
6、投标人须具有一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包的单项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以上(含20万平方)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期 本次招标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招标范围 凤阳三巽壹号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发布时间 2017年9月21日
项目概况:凤阳三巽壹号院已取得用地面积约为75927平方米,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39457.66平方米。住宅合计93491.06平米(其中多(高)层住宅71239.44,别墅13417.06,联排别墅8834.56),物业用房建筑面积约373.84平米,社区用房为374.54平米,配电用房为476平米,公厕83.4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752.56平米。机动停车位726个,(其中地面车位73个,地下车位653个),非机动车位:1584个。
上述具体经济技术指标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批文和小区建成后实际相关数据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包。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项目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