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公司2017年第二批汽车租赁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天津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该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别克GL8 2017年款28T豪华型汽车一辆。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汽车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2)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经营范围中需具有汽车租赁以及相关服务等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0日至2017年0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