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项目及宁蒗县拉都河村委会通畅工程(1至5)标段已由宁交运复[2017]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蒗彝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蒗县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项目包含以下5个项目,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号 标段名称(标段项目名称) 标段项目概况 工期(日历天)
1 宁蒗县西布河乡平山一队撤并建制村
路面硬化工程 全长5.9公里,设计等级为农村公路基本级,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120
2 宁蒗县拉都河岔口至珠洛河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 全长2.6公里,设计等级为农村公路基本级,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120
3 宁蒗县拉都河村委会通畅工程 全长2.76公里,设计等级为农村公路基本级,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120
4 宁蒗县拉伯乡拉伯村委会新建村至
树枝村公路路面改扩建工程 全长4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120
5 丽江市宁蒗县蝉战河乡三股水村委会蝉战河至农场一组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全长2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120
注: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宁蒗县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项目及宁蒗县拉都河村委会通畅工程(1至5)标段的任意一标段提出申请,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以评审。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
3.2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14至2016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5项目经理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
3.6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
1.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保证金的交存
5.1投标人在交存和退还保证金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为节约投标人的投标成本费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携带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资料参加投标,项目评标结束评标结果网上公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直接到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请准备齐全办理退还保证金所需的相关资料);
5.3投标单位在缴费平台自行打印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递交至交易中心;
5.4对已在规定时间内交存保证金,但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给予投标人(企业及法人)不良信用记录一次,累计超过三次的,将限制或禁止该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由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所有交易活动;
5.5对已参加报名,并由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却未交存项目保证金缺乏诚信的企业,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给予投标人(企业及法人)不良信用记录一次,累计超过三次的,将限制或禁止该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由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所有交易活动;
2 宁蒗县拉都河岔口至珠洛河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 25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2017年10月1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