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财库[2015]1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边防派出所三级勤务指挥室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招标人为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由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边防派出所三级勤务指挥室建设项目(厚招-17070);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预算:212.56万元;
2.4采购范围:龙富边境检查站、力所边防派出所、糯福边防派出所设备采购安装及部分装修改造。基本内容如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基本内容: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指挥中心无纸化会议系统;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指挥中心扩声系统;指挥中心集中控制系统;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系统;指挥中心配电保障系统;指挥中心综合布线系统;指挥中心搬迁、过渡。
2.5建设地点:江城县曲水乡、西盟县力所乡、澜沧县糯福乡。
2.6供货时间及工期:90天完成装修、供货及安装调试。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其他要求:质量、服务要求等,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9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3、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体现销售或制造本次招标货物有关内容的代理商或制造厂商;若为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并附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 投标单位须于公告期限内,2017年9月25日8:30至2017年9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