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大成路(锡东大道—走马塘)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大成路(锡东大道走马塘)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大成路(锡东大道走马塘)景观提升工程标段施工招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大成路(锡东大道—走马塘)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大成路(锡东大道—走马塘)景观提升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大成路(锡东大道—走马塘)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大成路(锡东大道—走马塘)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 锡商许可[2017]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西起锡东大道,东至走马塘
工程规模: 景观提升总面积约31000平方米。
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7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景观提升工程。?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内含园林绿化的有效的独立法人
3.1.2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1)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100万的景观绿化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有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日期计算);(2)以上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均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项目各参建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有任何不一致,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均为不合格,以诚信库信息为准。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6日 9:00 时至2017年09月30日 17:00 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24日 9 时 30 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