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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城南棚户区4、8号回迁楼(永吉县中心城区安置楼)室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永吉县城南棚户区4、8号回迁楼(永吉县中心城区安置楼)室外景观工程已由永发改字【2015】1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永吉县城南棚户区4、8号回迁楼(永吉县中心城区安置楼)室外景观工程已由永发改字【2015】1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永利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外网、道路、铺装、围墙、绿化、亮化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2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建设地点:永吉县口前镇。
2.5计划工期: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共227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16时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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