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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药、汽水取样设备采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乌兰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药、汽水取样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药、汽水取样设备采
 乌兰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药、汽水取样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药、汽水取样设备采购


  1. 受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公告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及相应的履约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就下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规格参数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TAHP-2017-ZB-655

1

加药、汽水取样设备

1

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生效后

2个月内

项目现场

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保险、检验、供货,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协助甲方申报监检直至取得验收报告等工作。(具体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1. 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件》和第四章《技术规范书》(另册装订)。

  2.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A)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本项目招标货物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委托书)。

    1. 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B)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是国内本项目招标货物的专业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并具有三年内至少三个同类设备或相似业绩。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929日至2017101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北京时间)。

  4.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材料: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文件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联系方式)。如果为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人则另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制造厂商授权书复印件。

  5. 招标文件售价:价格为5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元人民币整),售后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6. 截标时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71018900分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7. 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少于投标价的1.5%。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1018900分在安徽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注册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公告购买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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