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包头生产运行检修中心已经包头市区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包头生产运行检修中心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A4路东侧、B4路北侧、B5路南侧、A3路西侧
2.立项批文 关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包头生产运行检修中心项目备案确认书 (青发改审批字【2016】35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G2017SJ031
标段名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包头生产运行检修中心
建设规模 工程设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4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89平方米,地下建设面积509平方米。
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投资 76.0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筑师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拟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执业注册证,否则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3、外进企业中标后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进备案手续。
1.领取时间 2017年0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