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真武东路(十号线至六号线)道路工程已由原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并高新审核【2015】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施工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p1706zg242
2.2建设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山西省物联网应用产业园区”。
2.3建设规模:全线长1148米,红线宽24米。
2.4招标范围: 道排、电力、给水、照明、交通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2.5计划工期:731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同类已完工程施工业绩(一项工程合同范围应同时包含市政道路类和给水、排水、电力、照明的任意一类);
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9家;报名不超过9家(含9家)时,不进行资格预审。
5、报名须知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 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