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贵州省档案馆新馆一期工程项目及贵安新区档案馆、城建档案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发改投资【2017】496号、黔贵安行审建函【2016】2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贵州省档案馆新馆一期工程项目暨贵安新区档案馆、城建档案馆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正式用电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
2.2 其他信息: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2.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条件。本项目拟派往的首席注册建筑师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27 日至2017年 10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