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㈠项目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20kV腾飞站等8个变电站通信电源设备改造(施工部分)
㈡采购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㈢资金来源:已落实
㈣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09月27日
二、采购范围: 深圳供电局220kV梅林站,象山站,腾飞站,龙塘站,宏图站,奋进站,育新站,翡翠站的变电站通信机房各有2套高频开关电源和2组蓄电池,其中220kV梅林站,象山站,龙塘站的1套电源和1组蓄电池、腾飞站,宏图站,奋进站,育新站,翡翠站的两台电源和两组蓄电池组,均由于运行时间过长且故障率高,需要进行更换。本期将拆除13套高频开关电源和13组蓄电池,并新增13套200A高频开关电源和13套500Ah蓄电池组。具体内容如下:
(1)200A高频开关电源系统共13套,分别安装在220kV梅林站,220kV象山站,220kV腾飞站,220kV龙塘站,220kV宏图站,220kV奋进站,220kV育新站,220kV翡翠站。将原13套通信电源拆除。
(2)500Ah蓄电池组共13组,分别安装在220kV梅林站,220kV象山站,220kV腾飞站,220kV龙塘站,220kV宏图站,220kV奋进站,220kV育新站,220kV翡翠站。将原13组蓄电池组拆除。
(3)100A直流配电屏共8组,分别安装在220kV梅林站,220kV象山站,220kV腾飞站,220kV龙塘站,220kV宏图站,220kV奋进站,220kV育新站,220kV翡翠站。
三、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㈠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㈡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120天
㈢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㈣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投标单位应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7 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8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9 项目经理的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五、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0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0日11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