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其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实验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432
二、简要说明:
1、项目预算:156万元;
2、项目概况:河南省实验中学学校占地15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学校拥有物理、化学、生物等实验室、微机室20个。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外教23人。
3、招标范围:校区内公共秩序维护、非机动车管理、卫生保洁工作、垃圾清运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任务书》。
4、服务地点:河南省实验中学。
5、服务期限:一年。
6、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投标人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截至到递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投标人,可提供近三个月内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