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发电厂5、6号机组供热改造热网首站电气热工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丰镇发电厂,本项目因第一次招标时通过资格后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因此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 招标范围
1.1.1热网首站设备安装:包含电气、热控等全部工程的安装、电缆敷设、接线等工作、装置性及消耗性材料供货。(包括试验、调试)
1.1.2投标方工作范围还应包括屏柜基础、电缆沟道及桥架的安装及供货及装置性材料供货。
1.1.3投标方工作范围还应包括本改造工程与原有系统的接口及切改,供热首站MCC段电源与原厂电源系统对接新增与改造、电缆敷设及接线工作。
1.1.4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本改造工程与原有系统的接口及切改,电缆沟开挖、电缆桥架制作过程中将妨碍敷设的原有电缆沟桥架进行必要的切改。
1.1.5投标方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量清单表中设备的安装费用,安装过程中所需的消耗性材料价格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6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尽事宜协商处理。
1.2 项目实施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丰镇市境内。
1.3 工期和质量要求
计划工期:30天。
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近三年内(合同签订之日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已施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类似机电安装工程。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103599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28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0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