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17至2018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进行公开招标,具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17至2018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 YT05201700439ZB
2.3 项目实施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
2.4 项目规模: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面积约74647.58㎡,预算490万元。
2.5 招标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2.6 招标范围:宿迁市洪泽湖路788号电信大楼、幸福中路19号老局、宿豫区井冈山路5号长线分局、宿豫区珠江路宿豫区局的安保、消防控制室值守、水电维修、保洁、绿化养护、化粪池清理、垃圾清运等。
2.7 服务周期:本次招标后签订的合同有效期限为2年。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资格证(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及2017年2月至8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个项目服务面积30000㎡(含)以上或物业管理服务费在200万/年(含)以上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业绩至少3个。(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服务面积)、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原件备查);
3.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与本项目税率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相关承诺书);
3.6申请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中国电信江苏公司无不良记录。(提供相关承诺书)。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2017年 09 月 25日至 2017 年 09 月 29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